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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按假药查处

2011-03-02 07:18:51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前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我省将出重拳整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据悉,今年是国家两年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二年,从3月初开始,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卫生、公安、经信、工商、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行为,其中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中药饮片、计生药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口腔义齿、植入性高风险器械是重点整治品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将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等生产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凡不标注批准文号或批准文号虚假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照假药查处。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宣传和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对有明确线索的案件,公安部门将及时介入。

同时,我省还将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适用和监管工作,该局局长邹贤启介绍,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全省将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制度。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必须于今年3月31日前完成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工作。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入网及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长江商报 胡梦 通讯员 孙麟 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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