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警给秦娟戴上了手铐。
本报讯 “大年初一坐了一次飞机,没想到今天就被拘留了。”前日,在成都锦江区法院,法警给秦娟戴上了手铐。她由此成为自限制“老赖”高消费令发布以来,成都首个因为坐飞机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
不还房贷还选择坐飞机
“判决书送过来的时候,我们都没放在心上。”拿到判决书后,秦娟和丈夫还是没有还款。刘某说,当时两人还想拖到过完年,再考虑履行债务。
“当时没有当回事,没想到还要被拘留15天。”尽管秦娟知道限高令里,明文规定自己作为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但她说当时心里的确没有当回事。2月3日那天,她在朋友的劝说下,坐上了从广州飞往成都的航班。
前日,在经过调查核实后,锦江区法院执行人员对秦娟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取下耳环、戒指,秦娟被法警戴上了手铐。
2002年6月,秦娟和丈夫刘某向成都某银行贷款,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签订了《个人住房按揭合同》后,银行如约向他们发放了贷款。但没过多久,夫妇俩就开始欠账了。
“有时忘还了,有时钱又周转不过来,欠账就越积越多。”到2010年1月,在不到8年时间里,夫妇俩已累计32期不按时还款,连续拖欠了4期贷款未还。去年,银行将秦娟和丈夫起诉到了锦江区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夫妇俩返还银行剩余贷款本金、赔偿贷款利息等共计14万多元。在判决书送达后,锦江区法院又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送到了秦娟手上。
“老赖”高消费可被刑拘
“去年,我们就把限高令发到了机场和高档酒店,现在这些地方都有老赖的名单。”锦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姜琦说,他们已经和这些地方建立了联动机制,只要“老赖”去消费,不仅会遭到拒绝,而且还可能马上被举报。
秦娟乘坐飞机才几天,法院就接到了举报电话。为了核实情况,执行局人员到航空公司、机场等多个单位,进行了身份确认。因为是首次对这种情况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法院特意选在春节后才给秦娟发去了通知。
“按照规定,只要她付费坐上飞机,就会遭到处罚。而如果高消费的情况严重,还可能面临刑拘。”秦娟辩解自己这次坐飞机是为了公事,并非旅游度假。但姜琦解释,限高令规定,只要被执行人付费乘坐飞机,就会遭到处罚。 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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