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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1-03-03 06:26:43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1日,我国东部的山东省、东南沿海的广东省分别上调了各自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而东北的吉林省以及西北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也在近期透露将在今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预计都将达到两位数。

30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我国30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省份的调整幅度都在10%左右,一些甚至达到25%以上。而今年,随着诸多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步伐的迈开,中国可能会迎来继去年之后的又一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年。

吉林省长春市2009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650元,2010年5月1日上调后,这一数字变为每月820元。

“今年吉林省计划将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20%,预计调整后长春地区的这一标准将达到960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骆德春说。

山东省3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6%,最高档工资标准为每月1100元。

广州调至1300元全国最高

广东3月1日起也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提高了18.2%。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32元/小时调整为7.47元/小时;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等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继续按省二类地区标准执行,其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96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52元/小时调整为6.32元/小时。

调整后,单看标准,目前广州是全国最高的。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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