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1月16日,湖北省人社厅表示,将适时提请省政府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表示,今年将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逐步扭转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状况。
根据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过去5年间,我省先后三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4次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最低档分别从2005年的460元、280元提高到去年的900元、600元,增幅达95%、114%。
目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去年5月1日调整后的标准。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依次为900元、750元、670元、600元。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9元、8元、7元、6.5元。其中,武汉七个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9元;远城区为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经济观察报、
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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