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2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建议》的建议,她在建议中要求严惩人贩子。此外,对于带孩子行乞的父母她也建议相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黄细花在建议中介绍,2001-2007年,昆明、贵阳、东莞等城市丢失的妇女儿童都在400人以上,这些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有些被人贩子卖到“职业乞丐”的手里,成为他们乞讨骗钱的道具。“这些拐卖的孩子的父母亲人,因为思念孩子死的、疯的、病的,其余的人也都是个个心力交瘁。他们放弃工作生活走遍全国各地寻找孩子,家庭都因此债台高筑、倾家荡产”。对此,她认为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将会遭受更大的伤害,社会不稳定隐患难以解除。对此,她建议,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
@微评
星空1915100093:支持!必须严惩人贩子!
Bill_chaos:先用重法震慑一下,这个产生效果比较快;然后再慢慢改变产生这一现象的土壤。支持这个建议!
Sunny-Jiang:人贩子严惩致死这个问题有待考虑,目前各国法律都已经积极取消死刑,人贩子虽然可恨,但是设立死刑似乎欠妥当。另外已有法律案例的研究表明处以死刑并不能是有效遏制犯罪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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