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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排污或被关停

2011-03-04 03:39:4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兴渠)我省今年将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惩处力度,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将予以关停。昨日,省环保厅透露了2011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据介绍,在环境监察方面,今年我省将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办和后督察工作,抓好污染源在线监控和排污收费等重点工作。

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固体废物环境专项整治,开展针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长江、汉江沿线化工企业(园区)违法排污行为的惩处力度。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称,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将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

今年我省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总量减排指标,省环保厅将结合新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情况检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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