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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弊学生拒颁学位证书应入法

2011-03-07 06:42:4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说,近年来,高校屡屡因处理学生作弊的合法性问题站到被告席上,建议对《教育法》进行完善,补充明确学校对学术不端、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有拒不颁发学位证书的权利。

近年来,学生作弊后不服处罚,状告学校的事件发生频率有不断上升趋势。这一方面体现出学生权利意识的提升,学生与学校之间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傅企平代表表示,争议焦点聚集在高校的自主管理权的合法性上。很多高校都以相对于《教育法》操作性更强的“校规”作为处分依据,但这些“校规”很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之处,这也是引起学校和学生之间纠纷的根本原因。如法律、法规没有不授予学位的规定,而一些高校因此成为被告并败诉。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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