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一些老房子还没达到使用年限就拆了重建,这是最大的资源浪费!”昨日,湖北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建筑设计院院长郭粤梅,为一些城市在旧城改造中,将好好的房子拆了重建感到痛心。
老旧房屋面临使用权限“短命”
去年,郭粤梅到某地调研房屋节能改造,发现当地旧房节能改造率只有千分之一。不少没有达到使用年限的房子,不是改造而是直接拆掉。调研中,郭粤梅发现国内多个城市都有类似问题。
“其中一些房子从建成使用到被拆除,只不过20多年。”郭粤梅说,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混凝土、砖混结构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这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前苏联专家指导下制订的标准,且一直沿用至今。这个标准是以当时建筑用材、技术水平等为依据的,现在继续沿用难免有点过时。目前,欧美的建筑设计使用寿命通常是80年,实际平均使用寿命在100年以上。
“‘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化比例将由现在的47.5%提高至51.5%。”郭粤梅预测,未来5年还将迎来一次老旧建筑拆除的高潮。
延长使用年限 不能一拆了之
“相比实施旧房改造而言,拆除无疑是最简单、最省事的办法。”郭粤梅批评一些地方只顾眼前利益,对那些没到使用年限的老旧房屋采取一拆了之的做法,而没有考虑到留存一些百年老建筑。
郭粤梅称,目前,新建建筑的使用年限都可以达到50年以上,提升建筑的使用年限,不仅可以避免拆了建,建了拆的资源浪费,还能防止因此造成的污染。
为此,她建议,国家尽快修改相关规定,延长住宅设计使用年限,给那些没到“退休年龄”的老房子“增寿”,将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从目前的50年延长至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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