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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设施列入小区公建配套

2011-03-10 04:27:2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严星 通讯员 王栗涛)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提出要实现“空巢老人”的养老社区化。昨日,茅永红在接受本报记者与和讯网专访时进一步提出,政府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批中,应比照居民公共用房、车位配置等公建项目,将养老设施作为公建配套设施,以推动社区养老事业发展。

养老事业与社区建设脱节

我国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9亿,约占总人口的12%,并以每年600万到800万的速度增长。

社会养老呼声四起,但面临着很多问题。茅永红认为,首先,公益事业与市场运作没有充分融合。养老事业主要是民政的福利养老,市场进入的还不多,需求巨大与市场供给不足的矛盾很突出。二是养老体系不够丰富和完整。养老需求有不同层次之分。“公办住不进,民办住不起”的现象较普遍。三是养老事业与社区建设脱节。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能充分考虑配建养老设施,这给后期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造成困难。

把养老设施作为小区必要公建

茅永红提出,应将养老院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列入规划审批。政府在房地产开发的规划设计中,比照居民公共用房、车位配置等公建项目,将养老设施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列入规划设计审批。

在批建小区时,按一定比例配建一定床位数量的养老院。例如社区中每3000户居民需要建立一个居委会,按照武汉市每100个老人建5个养老床位的规划,可同步规划建设150个床位的养老院。政府适当减免公建配套税费,产权属于开发企业,企业以长线投资方式,获得房屋租金收入。利用社区的人力资源,将市场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降低养老成本。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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