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今年年底前,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省政府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我省也将全面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落实“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政策。
省政府部署,4月底前,做好全省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今年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