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妻子生小孩,丈夫有10天护理假。昨日,本报报道了《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引起了不少读者和网友的关注。一些女性朋友为晚育增加30天产假叫好。也有员工对私营企业能否执行到位表示担忧。
晚育增加30天产假体现人性化
早在2009年,我省新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就对女性休产假作出规定。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此次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现在很多女性都在23岁以后结婚,晚育休假120天体现人性化。”小孩已有3岁的邓女士说。
妻子生孩子,丈夫还会有10天护理假和津贴?在武汉光谷一家外企上班的张先生表示惊讶。之前只知道女职工怀孕有产假,不知道男性有护理假期。
张先生的妻子是武汉一所大专院校教师,目前已经怀孕6个月。他已准备向单位打招呼,妻子生小孩时在家护理。“如果能请到10天护理假,更好。”
部分私营企业员工难按规定休产假
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怀孕休产假时,要正常发工资。不少私营企业员工在为立法叫好的同时,也为企业能否执行到位担忧。
在汉口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万小姐说,她们单位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3年内不得怀孕要小孩。现在,自己28周岁了,结婚一年多了,还是不敢生小孩。
在大型家具企业上班的文员小张说,自己今年28岁,年前已经怀孕,因为怕公司老板知道被辞退,一直没说。今年春节后上班时,大家都知道她怀孕的事!前两天老板安排了别人来接替她的工作。“虽然表面上并没有找我谈要我辞职,但是他这样做不是明摆着嘛!”
湖北亚威律师事务所杨克明律师介绍,每年接到的女性维权案件中,有一半涉及女性用工争议问题,求职过程中,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女职工能否按法定休产假?对此,汉阳一药厂人力资源部主管陈小姐坦言,与国家企事业单位相比,私营企业执行可能会遇到难题。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是难事,关键是女职工产假安排有些难度。“私营企业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职位都不能空。”
陈小姐透露,私营企业一般在招聘的时候,就会考虑女职工怀孕的事。一般招聘女大学生时就会问有没有谈男朋友,计划什么时候怀孕。如果岗位合适,用人单位更愿意招聘生小孩两三年的已婚女性。
对于私企女工“产假兑不了现”的担心,省政府法制办解释说,《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到时会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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