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吴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十二五”期间,该市将建设武汉特色的“富裕和谐秀美”新农村,使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7%。
武汉市新农村建设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社会服务向农村社区集中。
为加快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武汉市将引导鼓励农民在城镇居住、就业创业,放宽农业人口到本区中心城镇落户条件。
武汉市和相关区政府将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各区政府“十二五”期间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能低于“十一五”时期,本级土地出让金的15%以上要用于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整体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中心村和农民新村,以及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等公共项目建设,严禁挪用或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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