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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猪”之后应有责任追究链条

2011-03-16 01:14:0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 赵勇(江苏 媒体人)

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总会爆出一些或大或小的行业丑闻,今年也不例外,这一次令大家胆战心惊的,是吃瘦肉精长大的“健美猪”。

在央视3月15日播出的《“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些几乎光长瘦肉的“健美猪”是怎样逃过重重监管直达市民餐桌的。在养殖环节,河南的养殖户能花钱买到“河南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牌子;进入贩运环节,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省界的检查站,便能畅通无阻直达南京;到了屠宰环节,每头猪交10元钱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接下来,“健美猪”就堂而皇之进入了销售环节,菜场和肉制品厂概莫能免。

“健美猪”的畅通无阻再次说明,在食品安全这个问题上,我们并不是缺少相关的监管手段,而是这些严密的监管在现实利诱中都可能失守。当然,央视曝光的威力可以期待,对“健美猪”的整治风暴也必然会来到,但这样的应急整治,恐怕无法确保常态的食品安全。

笔者以为,常态的食品安全不在那些层层叠加的监管手段上,而在于对监管者受贿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上。央视的报道中已经说得清清楚楚,在“健美猪”靠金钱通关的过程中,既有两块钱一份的养殖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也有100元就能搞定的检查站,更有屠宰环节10块钱一张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可谓“明码标价、银货两讫”,这么多监管部门,就这样心照不宣地一路亮绿灯。

那么,此事曝光之后,会不会有完整的责任追究链条呢?这却又是个疑问——或许会有针对养殖户、屠宰场和肉制品厂的瘦肉精整治风暴,但对那些拿钱就给证盖章的监管者呢,会不会有系统地责任追究?受贿渎职的时候,这些监管者组成了一条链条,但到了丑闻曝光后要追究责任时,真担心该链条会缩减为某个工作人员的失职。

现在都流行说“零容忍”,我想,在事关人命的食品安全问题上,责任追究时是最需要“零容忍”的,对不法商家如此,对监管者也应如此。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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