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81年,广东建起首个路桥收费站,并最早尝试“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在这种模式之下,广东省的公路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尽管四通八达的公路带来了交通的便利,但是高昂的过路过桥费也让越来越多的车主叫苦不迭。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近日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对此提出质疑。
汽车抛锚 律师告高速公路
在广州,记者认识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赵绍华律师,赵绍华去年做了一件轰动当地的事,他把广深高速公路告上了法庭。
事情的原因是因赵绍华的汽车曾在莞深高速路上抛锚。根据赵绍华的描述,有一次他驾车进入广深高速后,自己的车汽油所剩不多,但由于他记得在120多公里长的高速公路途中有一家加油站,所以并未在意,然而当赶到记忆中的地点后,却发现原来的加油站已被拆除,最终导致了抛锚。赵绍华认为,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平均间距不应大于50公里,最大间距不应大于60公里。在他看来,广深高速属于不合格商品,应减免收费。
对于赵绍华的诉讼理由,广深高速运营方认为,广深高速原来有加油站,只是后来因为拆迁而停业。2010年9月3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绍华一案,9月28日,高速公路运营方设置了临时加油站,12月20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赵绍华的诉讼请求超出法院管辖范围,驳回赵绍华的诉讼请求,但赵绍华马上提出了上诉。
十余年收费300多亿元
在诉讼过程中,赵绍华曾经到工商部门调取了广深高速公路运营方,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资料,资料显示,广深高速公路由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与香港合和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建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立项建设,全长122.8公里,初始投资122.17亿元,双方投资各占50%,1994年7月试通车,1997年7月正式通车。
根据赵绍华的统计,从2002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广深高速合计实现了242.48亿元的路费收入,平均每年路费收入28亿元。广深高速公路的正式通车运营时间是在1997年。但按照业内人士每年15亿元的保守评估计算,广深高速公路的路费收入已经超过300亿元,是投资的两倍还多。广深高速正式收费从1997年开始,核准收费期限30年,现在收费期刚过一半。
广东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承认,这一数字基本准确。他说,“我们都有审计的,是300多个亿。”
全国人大代表徐源远告诉记者,“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公路建设。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公路建设方式已需要调整。 据央视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