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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社会个体的行为当慎重

2011-03-21 05:55:0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 本报评论员詹万承

昨日,武汉市公布首批“不文明市民”,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武汉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周公布一批“不文明市民”的做法将在一定时期坚持下去,以此促进市民素质的提高。(详见本报昨日A03版)

我们毫不怀疑,曝光“不文明”市民行为的良好初衷,将违规的市民名单直接公布,目的是督促违规市民改正,而且,此举还能对其他市民形成震慑效果,从整体上达到整肃城市整体环境的效果。如果这目的达成,那结果是既符合城市管理者的要求,又满足了绝大部分遵纪守法市民的文明需求。

但需要提醒的是,对于以监督社会个体的方式来促成社会的良性发展,我们却不得不持审慎态度。当一种个体行为成为被监督的对象,说明这种行为具有强制性,例如是否违规、违法。的确,我们要培育文明的环境,要呼吁文明素质,要提倡与引导文明的意识,但是,文明行为本身并非强制性的,监督、曝光与否,需要慎重。

另外,在公布首批“不文明市民”名单的事件之中,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分析。我们可以认为乱闯红灯是不文明的市民行为,但我们是否就可以由此判定,闯了红灯的市民就是不文明市民呢?恐怕并非如此简单。更何况每周所公布的名单,无疑只是“不文明”事件的部分曝光,所曝光的也是监察到了的其中一部分,更多的可能未能监察到,由此而言,似乎可以认为,是否曝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几率,而非简单的文明与否。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实名核查公布,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所达到的效果如何,或者,将所花费投入其他项目,是否效果更为稳妥,这都暂且不知。

事实上,任何所谓的不文明行为,既有市民素质的问题,同时,问题也可能指向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管理。仅以“乱停车辆”为例,随着经济的发展,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可假如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同步更新,仍以过往的数据进行道路施工设计,例如泊车位不能与私家车同步增长,无疑就出现了矛盾,“乱停车辆”的现象便可能出现。此时,如果仅仅是指责司机的文明素质,对于解决实际问题,不可能得到长远的效果。

我们似乎可以提炼出一个循环示意图。在社会硬件、规则意识等等短期内不能迅速改善的前提之下,管理者可能就寄希望于提高管理力度,来促成目标的早日实现,苦于此类问题已久的普通民众,不能长远看待问题也日渐失去耐心,逐渐与管理者的心态达成契合,于是严厉督促之举便出,而且深得一些市民的欢迎。刚开始,这种举措可能是卓有成效,甚至深得一些民众之心,但持久之下,弊病也逐渐显现。因为说到底,它缺少了法制的稳定性与持久性,为解决新的问题,于是便可能再度出现提高督促力度的声音,如此循环往复,疲于治理应对。

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做法未免过于简单粗糙,远非治本之策,而且假如处理不当,还可能涉嫌侵权和甚至招致非议,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当逐步推进不能操之过急。今年武汉市“两会”提出智慧城市的新举措,希望构建智慧技术、智慧产业、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生活的城市发展新模式,为未来城市的发展提供新方向。所谓智慧管理,就应该是依靠制定长远稳健的管理法则,维护制度的严谨有序,管理者应多求诸己,抓大放小目光长远,这才真正符合有“智慧”两字前缀的管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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