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昨日,《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征求修改意见。根据意见稿,车辆超限最高可能面临3万元的罚款。
超限超载是道路运输的“顽疾”,不仅加速道路损毁,而且容易带来安全事故。为此,征求意见稿中对超限、超载车辆划了“硬杠杠”:超过重量限值30%以下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超过重量限值30%以上50%以下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超过重量限值50%以上100%以下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超过重量限值100%以上,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为防止出现对超限运输车辆只收费便放行的现象,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运输可卸载货物车辆超限的,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责令当事人自行卸载;当事人不自行卸载的,由公路超限检测站卸载,卸载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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