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湖北省残疾人创业促进会等8家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具备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指捐赠者向这些单位的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额时扣除),这是我省第三批被认定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
记者 黄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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