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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收支情况将每年公布

2011-03-24 02:23:4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武汉市物价局昨日就去年6月举行的ETC收费听证会代表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披露,ETC收费办法共吸纳了代表7条建议。

其中包括:将年优惠票标准由原拟定的2460元,调整为每车每年2100元,降低了360元;对通行费预存值达到一定金额的车主,给予相应比例的优惠;设立600多个服务网点办理通行费缴纳和预存业务;对于欠费车主,提供及时的短信提醒服务;对欠缴通行费的市籍车主给予15天信用期,在信用期内补足应缴款项的,不进行处罚;征收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免费车辆,杜绝特权车。

对于代表“公开路桥隧通行费收支情况”的建议,武汉市将在每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通行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及贷款偿还情况。

对于去年听证会未采纳的意见,武汉市物价局副局长李旭东也专门作了解释。

有听证会代表建议取消或暂缓实施ETC收费,物价部门表示,ETC收费方式改革决策前,经过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表明实施ETC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体现了公平、效率的精神,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推进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故对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次费标准适当下调的建议。李旭东介绍,武汉市在拟定次费标准时,已综合考虑了成本、财政投入以及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且收费标准略低于成本。若降低收费标准,将使收费还贷产生极大困难,影响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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