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将党委领导列入问责范围,完善吏治迈可贵一步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近日公布,在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上,北京的地方办法更严厉,不是“酌情安排”而是两年内不得提拔。党委领导也首次明确被列入问责范围。,对此,24日《人民日报》评论道:
将党委领导首度列入问责范围,这一条尤其重要。长期以来,各地出台的问责制主要是对行政官员问责,而同样作出决策的党委领导却很少被问责。如此作法,不仅难于让被问责的行政官员心服口服,广大老百姓也不满意。事实上,一旦问题出现,作为一个地方的党委领导同样负有责任。这次明确了对党委领导也要实施问责,可谓是弥补了过去制度上的一个缺失。
长期以来,对官员的限制、监督和追究责任的措施没有及时跟上,使他们只看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忽略了由权力而带来的那份责任。这次“京版问责办法”出台,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次明确“官员责任”的措施,也是一个促进转变“官念”的措施,即要从过去那种“我当多大的官儿就有多大权”转变到“我当多大官儿就有多大责任”的“官念”上来。再也不能只看到权力而看不到责任,更不允许出了问题不负责任的现象出现。
信息通畅是最好的谣言粉碎机
日本核污染严重程度究竟如何?是否会扩散至中国沿海乃至内陆?碘盐是否能预防核辐射?海产品、海盐会不会被污染?对此,《南方周末》24日评论道:
谣言诞生于真相被遮蔽处。欲消除谣言,更好的方式并非杀鸡吓猴式的惩罚,而是保证充分供给信息,使真相尽快浮出水面。有真相,则谣言不攻自破。信息要充分供给,政府责任重大。而首要之责,便是不要干涉每个人、每个机构发布信息的权利。同一个事件,接触有迟早,观察角度有差异,用以判断的知识背景也多种多样,自然会有不同认知。紧急情况下,谁都难以瞬间甄别,到底哪些该传播,哪些该禁止,从而,谁都不应对信息源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一个信息自由流动的社会,会内生出强大的信息鉴别机制。权威信息永远是一种为全社会所需的稀缺品,谁能提供它,谁就将获得极高的关注度,谁就拥有巨大的支持率。谣言止于智者,要粉碎谣言,靠的还是国民慎审的理性与明智的判断,而国民的这种理性与判断力,也只有在信息自由流动的环境中,才能更好地培育出来。
用尊重生命的态度尊重每一棵树
在南京市民的几番努力之后,“梧桐让路”之争暂时有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南京市主要领导先后批示,南京的绿和树是城市的生命线和重要特色标志,所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都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今后涉及重大工程的规划、建设,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保护行道树为前提,“不得乱砍树,不得乱移树”。21日《青年时报》评论道:
一条条的绿丝带,映照出的是当代中国人对于公民权利的自觉,和行使公民权利的理性与智慧。但公民权利的表达本可以不用采取如此含蓄、曲折的方式,它应该是直接的、明白的,而且是政府必须及时给予回应的。
在“保护南京梧桐”活动初始,无论是网络上还是现实中,南京市民对南京梧桐的情感依存度之高表现得相当强烈。在此之前,难道城市管理者就没有意识到这些“在场的民意”吗?南京“梧桐让路”之争,表面上是大树之殇,其实本质上还是民意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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