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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乳制品 将实行经营许可证制

2011-03-29 02:13:1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8月1日起,凡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品;凡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这是记者28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的。

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从今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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