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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免费

2011-03-31 01:42:1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司法解释明确,法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实行免费。该司法解释涉及管辖、不予受理情形、不予确认情形等内容。

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人民调解法,其中的司法确认制度,将人民调解这种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和国家强制力结合。该法规定,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双方认为,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获确认的协议若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法规定了人民调解免费,但未明确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是否免费。最高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表示,此前各地做法不同,有收取50元诉讼费,也有收取很少费用,有时免费,在制定司法解释的过程中,经最高院审委会决定,最终采取了免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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