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记者1日从吉林法院系统获悉,白山市中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吉林省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建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陈建设接受他人请托,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安排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有关人员款物1305.08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大部分被追缴。
法院认为,陈建设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且犯罪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陈建设在被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且赃款大部分被追缴,遂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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