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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殡葬”莫被垄断行业绑架

2011-04-06 01:28:03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新京报》记者追踪采访发现,部分地区推出了“惠民殡葬”政策,却“叫好不叫座”,陷入“推广难”的尴尬。例如,在北京长青园墓地,骨灰墙2001年建成至今,只使用了五分之一;上海市去年7家公墓计划推出1万个价格在2000元左右的公益性墓格,问津者也不多。

该报道将“叫好不叫座”的原因归结为四点:“变相”拒销,服务“增项”,利用信息不对称而中途乱收费,攀比风作祟。前三点都是市场问题,最后一点是观念问题。事实上,敬事逝者,有固有的文化习俗,不能简单地以“落后”冠之,不能简单地以“攀比风”来总结,也不适合看作 “叫好不叫座”的原因之一。人们自有其殡葬观念,政府当然可以去引导新的观念,但不能因为人们在观念上不配合引导,就指斥其为落后观念。

问题的关键,还在市场问题,说得更具体一些,就是行业垄断问题。公墓虽然有“公”字,却并不代表它是公益性的。我国城镇公墓,皆以经营性为主,也是所谓的“第三产业”。我们当然希望公墓回归公益性,但既有的法规不作更改,或者没有更高位阶的法律对此作出重新规定,那公墓的经营性仍将继续。然而,即便承认经营性质,也不代表我们认可行业垄断的现实。作为“第三产业”,就应当允许充分竞争,就意味着市场需要规范。眼下的现实则是,它既不是公益性的服务,又没有一个充分竞争的、规范的市场,问题多多,也就不足为怪。

面对这样一个亦真亦假的“第三产业”,“惠民殡葬”如何施行?“惠民殡葬”是政府政策,也相当于是政府部门提供了公益性服务。但这又非直接的服务,而是假借经营方间接提供。这说明,“惠民殡葬”需要以经营方合理让渡部分利益为前提,否则难于施行。可以想见的是,一个垄断的行业,一个欠缺市场规范的行业,总会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去绑架这样的“惠民殡葬”。它连自身的暴利空间都不可能去压缩,又有什么理由去承担这样的“惠民”任务?如果该行业不能实现公益性,那么打破垄断,规范市场,是亟需政府努力的事务。

另外,政府提供“惠民殡葬”的政策时,是否考虑到了施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是否考虑到了变质的可能性?这不是提供一个政策,然后对经营方简单提出要求就行了。至少,政府部门应当与经营方达成协议,将粗泛的要求变成有形而具体的契约。譬如,政府部门首先应当成为经营服务的购买者,主动承担与消化其中的成本,然后由经营方代理服务,让民众享受实惠。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可以赎买公益。在该行业无法实现公益性的前提下,以赎买的方式实现殡葬的部分公益化,未尝不可以考虑。

“惠民殡葬”之所以“叫好不叫座”,不过是因为推行手段过于简单,更因为这个行业有固有的缺陷,总之,这不是民众观念落后的问题,也不能说明这种惠民举措不受认可。“惠民殡葬”需要推行,但殡葬行业首先需要规范,政府部门需要有更多的担当。这是在殡葬暂时无法实现公益化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努力。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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