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做出规定,公务员3公里内办事不派小车。为此,该局于1月14日购进了5辆公务自行车。据悉,金牛区教育局现已开始向辖区的学校也推广骑“公务自行车”的出行方式。(4月7日《华西都市报》)
鼓励公务员骑自行车外出办公,算不上什么新闻。去年12月,湖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方便工作人员近距离公务活动租用,就推出一批“公务自行车”,引起较大反响。时至今日,金牛区教育局购进5辆公务自行车仍被广泛关注,除了说明“公务自行车”依然鲜见外,还折射出中国整体上公车的使用率仍较高。
新闻对“公务自行车”这个新生事物的描述有着明显的感情色彩。“目前该局50多名工作人员出门办事派车的习惯正悄然改变,自行车逐渐成为抢手货,两个多月已经使用了90多次,而公车的使用率大大降低。”两个多月、5辆自行车、使用90多次、50多名经常外出的工作人员……说实话,这么多人平均一天使用不到两辆自行车,恐怕还很难说工作人员的出行习惯已悄然改变,更难断定自行车成为抢手货。至于公车的使用率大大降低,其前提应该是以前公务员3公里内办公,一般都使用公车。
需要提醒的是,“公务自行车”本质上也是公车,如果时间往回推几十年,自行车恐怕是当时中国的“主流公车”,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不少基层机构工作人员还有“自行车指标”,不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是没有资格骑上“公务自行车”的。
如今“公务自行车”退出公车行列,得益于社会经济实力的极大提升,加之汽车相对自行车具有天然的“身份优势”,公车于现时语境中,成了汽车的代名词。
那么,欲推广应用“公务自行车”,不仅需要纠正对公车概念的扭曲,还须破除公务员骑自行车办事“有失体面”的疑惑。唯有如此,“公务自行车”才能被更好地视为公共财产,公务员在选择出行工具时才不会对自行车予以歧视或拒绝。
实际上,骑自行车并不代表一个人是否有社会地位。有调查表明,丹麦议会86%的议员经常骑自行车出行;英国首相卡梅伦就一直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副首相克莱格则挤地铁上班。
不过,在一些人看来,3公里内办公,本来就不必动用公车,除非很紧急。专门为短距离内办公配“公务自行车”,其意义相当有限。确实,人们都希望骑自行车办公的距离可以更远点,骑自行车或坐公交车办公能成为出行常态。但也应看到,由政府主导的公车改革,其成果几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益自省,这注定了在公车消费比较严重的现实里,改革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公务自行车”也不可能很快就被全面推广。
应该说,推行“公务自行车”的制度善意是值得肯定的。尽管仍有一些质疑,但改革所释放出来的细节化的节约、节能、环保、亲民等良好理念,是值得提倡和发扬的。认可这些理念,将有利于我们将公车改革朝好的方向不断推进。
◇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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