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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全国首个安全生产事故救助基金

2011-04-08 02:12:41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吴睿 通讯员 张伟 宋会林 张雷)昨日,洪山市民吕某家属从东西湖区政府领到了5万元安全生产事故救助基金。据悉,这是武汉设全国首个安全生产事故救助基金以来,首次进行救助。

全国首个安全事故救助基金3月在武汉市东西湖区设立,区政府首期投入300万元原始基金。

按规定,在非规范性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个体经营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无支付承担能力、发生无主体责任单位或主体责任单位不明确的安全生产事故、义务赔偿人肇事逃逸、义务赔偿人确实无赔偿能力,发生这5种情形之一,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可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申领额度为,道路交通事故每人不超过10万元,火灾事故和工亡事故不超过20万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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