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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城

2011-04-12 02:05:4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10日,深圳警方召开发布会,公布大运会安保“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战果,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他强调,接下来,警方将继续对该群体进行严格监管。

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就“治安高危人员”界定作出解释:

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

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

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

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

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比如涉嫌卖淫的妇女;

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

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四川规定6类人不救助

谩骂侮辱威胁有关部门人员者被列其中

据成都商报报道四川省政府办公厅6日发文宣布,四川省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建成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见》界定了六种不予救助人员: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无理取闹或谩骂、侮辱、威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人员。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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