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陈群安 实习生 项晶)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委在洪山礼堂召开大会,追授因公殉职的洪山区法院原审判员李要兵为“全国模范法官”和“全省公正爱民好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分别向李要兵的妻子颁发了李要兵的荣誉证书。
李要兵1960年12月出生,1984年从部队转业至洪山区法院,先后任书记员、法官,承办了大量的刑事自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年均结案200余件,审结件数列全庭第一。
2009年6月17日,李要兵在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并向庭长汇报完案情后,因劳累过度心脏骤停,殉职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9岁。在法院工作25年,经他审理执结的案件近2000件,无一信访投诉和矛盾激化。
今年初,省委书记李鸿忠专门对李要兵事迹作出批示:李要兵的事迹十分感人。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廉洁自律,清白做人,二十五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生动诠释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深刻内涵,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
大会上,王胜俊和李鸿忠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最高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春明,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尹汉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省高院院长郑少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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