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4日,辽宁省鞍山市发生10人被杀的特大杀人案件,案发后8小时,犯罪嫌疑人周宇新被审查批准逮捕。
在审查卷宗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卷宗中虽有犯罪嫌疑人周宇新的供述,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不清晰;另外卷宗中只有扣押的犯罪嫌疑人周宇新作案的工具、逃跑所驾驶的车辆的清单,但案件的尸检报告、DNA检验报告、痕迹检验报告及现场勘验笔录等工作均未完成,在没有相关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无法对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轰动全国,鞍山市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改变侦查方向,一方面派人立即提审犯罪嫌疑人周宇新,查清该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另一方面会同省公安厅刑侦所专家,先提取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上遗留的被害人的血迹,确定一名被害人进行相关的尸检和DNA比对。
公安机关接受建议,集中力量对一名被害人丁树元进行了尸体检验、DNA比对,两个小时后,做出了被害人丁树元的尸体鉴定结论、DNA鉴定结论,证实被害人丁树元系被击打头面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与在犯罪嫌疑人周宇新车上搜出的作案用的铁锤上的血迹一致。至此,犯罪嫌疑人周宇新杀害丁树元的犯罪过程形成证据链条。同时,通过突审基本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犯罪嫌疑人周宇新个体经营“百客多家”洗浴中心和洗车行,几年来欠外债无力偿还,其对生活失去信心,导致了其极端行为。
查清事实、核实证据后,鞍山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立即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周宇新对故意杀害他人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综合上述证据,经鞍山市检察院李开升检察长批准,4月17日19时对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据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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