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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维修金可划转业委会管理

2011-04-20 01:52:4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晴 张磊)动用“公款”维修小区破损设施将不再麻烦,你也可以投票决定。昨日,武汉市政府公布了《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定于5月1日起全面施行。该市房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在维修金使用及监管方面比《征求意见稿》更详尽,保证维修金真正“动”起来为业主服务。

近50亿维修金在“睡大觉”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周玉珍表示,此次公布的汉版《办法》,旨在加强对维修金的管理,做好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配套工作。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武汉市累计归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接近50亿元,而经业主申请使用的仅3200万元。申请手续复杂、动用门槛较高,是很多业主难以使用维修金的主要原因。此次公布的《办法》规定,维修金可划转业主大会自主管理,使维修资金的使用更方便、快捷。

市民上网可查使用明细

为方便业主及时了解维修金交存、使用情况,武汉市房管部门开通了维修资金信息查询网站,业主可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http://www.whfg.gov.cn),链接专网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利息和资金结余等信息,也可拨打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027-85482437)进行核查。

同时,维修金使用方案须在小区内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业主对维修金使用情况有异议也可拨打上述电话咨询或投诉。

维修金小贴士:

住宅维修资金适用范围包括:

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例如:房屋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开裂、锈渍的维修等等。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例如: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更换避雷设施、监控设施、楼内排水设备以及水箱泵房等设施的维修和更新等。

◇新规六大亮点◇

房子没卖

开发商先垫维修金

武汉市房管部门介绍,《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有六大新内容,使得维修金使用更便利:

1.维修资金交存时点前移。为确保维修资金归集到位,既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办法》将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维修资金交存时点由原来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移至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这样化解了原来因部分业主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致使其应交存的维修资金不能归集到位,而导致已交存维修资金业主无法及时使用维修资金的矛盾。

2.未售出的房屋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交纳。针对未售出的商品房,为保证即便有房未售,也不会影响小区使用和划转维修资金,《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初始登记前,就其未售出的房屋按照规定标准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待房屋售出后,购房人再向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该笔维修资金。

3.维修资金可划转到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办法》规定,达到法定条件后,维修资金可划转到业主大会(全体业主)。通过业主的自主管理,使维修资金的使用更方便、快捷。

4.增加了应急维修程序。当发生紧急情况且危及公共安全,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又不作为时,《办法》规定由所在区的房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代修。

5.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办法》将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房管局,缩短办事时限和环节,方便维修资金使用。

6.余额不足要续交维修资金。针对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足、业主续交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办法》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交存额30%的,要续交维修资金。

◇案例

武昌一小区三部电梯停摆

业主大会开了上十次 还没拿到钱

昨日,武昌绿汀雅境小区动用社区住房公共维修资金的申请已经进入了政府部门的审批过程中。在此之前,小区业委会成员经历了大量的准备工作,20个人花费整整三天时间才收集到相关业主的同意签名,还有各种材料的准备,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简直就像打了一场持久战。

事情起源于业主们发现小区里有三部电梯无法正常运行,不少居民必须爬楼回家。绿汀雅境小区业委会委员林友明记得,早在3月初时,业委会成员们就开始着手申请动用住房公共维修资金,用来修理损坏的电梯。

查阅所有申请程序后,林友明发现,申请这笔钱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要想征集到这么多人的同意,十分困难。”为了召集所有业主,业委会成员用高音喇叭通知了数次,仅“是否同意动用维修金”的议程就进行了好多次。

“我们小区共有1653户业主,最终还是靠挨户上门征求意见。”林友明说,业委会成员和几位热心居民一起花了三天时间,挨家挨户收集意见,总算通过了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但后续工作依旧十分复杂,由于动用的资金必须直接汇款到施工方,因此,确定施工单位的工作又开始了。

“先由业主们推荐,定下后还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之后,业委会成员们召开了上十次业主大会,专门讨论定夺施工单位,初步拟定施工方名单后,又再次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的投票表决后才确定了最终的施工单位。另一方面,业委会成员还需要收集相关业主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收集齐所有材料,已经是4月初了。“现在东湖高新管委会已经开始进行审批,我们仍在等待中。”

◇声音

多数业委会成员担心“信任危机”

钱可以拿到手上了,担子也重了

“下次就没这么复杂了。”昨日,林友明得知了新政颁布的详细规定后轻松许多,毕竟小区会经常出现硬件维修问题,下次再申请时,就可以根据新政规定操作,简单许多。

“不用再上报市里,直接从辖区房管部门拿钱,省去不少时间。”林友明发现,新政颁布以后,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将下放至区级房管部门,业委会在通过所有业主同意后,就可以直接向辖区部门申请资金,时间大约在10个工作日左右,省去了区级部门上报市里的程序。

“更方便的办法就是业委会自行管理,可以一劳永逸,但很危险。”林友明知道,如果能一次性将维修金纳入自行管理方案中,就可以省去每次申请的环节,但他却并不打算这样做。林友明认为,业委会作为居民组织,需要得到全体业主的绝对信任才能够进行下去,一旦与资金管理挂钩,就需要有专人来进行管理,并且管理人还需要顶着居民信任度下降的压力。“毕竟和钱有关,很难取得所有业主的信任。”

随后,记者走访了江城多个小区的业委会,大部分业委会成员想法与林友明一样,担心金钱管理带来的隐患。

“很容易好心办坏事。”武昌区华城广场业委会主任杨小军认为,业委会成员都是热心业主担任,平时还有日常工作要做,如果花费大量精力在管理资金上有些困难,同时,维修资金数额较大,难免引发一些业主的疑惑。然而,也有部分小区的业委会成员表示,可以尝试,在与居民商讨决定后,确定专人专管,并制定专门的管理细则来增加居民的信任度。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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