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晏扬(浙江嘉兴 媒体人)
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消息。杨志明说,要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4月19日《京华时报》)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涨工资,涨得越快越好,但对于未来五年工资翻番,恐怕很多人都有所怀疑。工资涨不涨与涨多少,并不是我等职工说了算;市场化企业的工资也不是政府部门说了算;甚至于不是完全由企业说了算,工资增长速度与幅度受制于多种因素。
首要因素是经济发展大环境,主要指GDP增速。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五年我国GDP平均增速为7%。以年均7%的GDP增速实现年均15%的工资增长,再乐观的人恐怕都觉得难。要知道,过去我国GDP增速长期高于居民收入增速。
其次是企业有没有能力连年大幅涨工资,这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确实有数据表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高于职工工资增长,但这样的数据其实是把市场化企业与垄断性企业放在一只锅里煮了,实际情况是不少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微薄,生存困难,对此我们每个人都有所耳闻目染。要保持职工工资快速增长,首先需要政府通过减税、降费让利于企业,然后由企业让利于职工,但是,无论减税还是降费,首先需要政府有让利的决心和勇气。
再次是企业愿不愿意连年大幅涨工资,也就是职工是否有足够强的博弈能力。这方面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一方面,市场化企业只要不违反最低工资制度,设定多高的工资便是企业内部事务;另一方面,在企业面前,职工处于弱势,什么工资集体协商,在目前还只是纸上的权利。
确实有日本等国家曾成功实施了工资倍增计划,但他们至少有两个关键因素:政府让利;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职工、工会拥有强势的谈判权利。只有这两个因素都具备,“五年工资翻番”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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