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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查获40吨毒豆芽 有关部门均称“不归我管”

2011-04-21 01:42:0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继上海、浙江温州“染色馒头”事件之后,近日,辽宁沈阳“毒豆芽”事件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记者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毒豆芽”在沈阳乃至全国来说,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而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老问题。

调查中还发现,一个小小的“豆芽”在政府的职能管理中牵涉到了工商、质监、农委、公安4家,而在过去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却形成了好事“人人都管”、坏事“人人不管”的局面。

黑加工点老板

“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抓我”

17日凌晨,沈阳市公安局查获毒豆芽2吨、半成品8吨,此后警方又端掉了几个“毒豆芽”加工点。截至发稿时,沈阳警方共查获“毒豆芽”40吨,对12名非法加工点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我们没想到,警方曾于8日到犯罪嫌疑人蹇某的非法加工点取过样,但他不但没有因害怕查处逃跑,而且还在我们采取拘留措施时说‘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抓我’。”沈阳市打假办常务副主任郝立志说。

另据了解,蹇某之所以这样说事出有因,他已经在沈阳加工“毒豆芽”多年,他的黑加工点在3年前曾被当地一家电视台曝光,但结果不了了之,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据沈阳市打假办打击处理组组长荆维强说:“据已经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讲,全国各地都有同样的方法生产豆芽,他们已经掌握了一套‘很成熟的豆芽生产经验’。”

办案民警算了一笔账:一斤黄豆批发价是2.4元,而照他们这种生产方式,一斤黄豆至少可生产10斤黄豆芽。也就是说,一斤黄豆芽的成本价约3角钱,每斤盈利3角钱,按每天销售2000斤计算,一天的净利润约600元,半年就可盈利约12万元。而高额利润正是造假者热衷生产“毒豆芽”的原因之一。

监管困惑

各部门均称“不归我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从根本上解决“毒豆芽”的监管问题,让市民以后能够吃上“放心豆芽”,19日上午,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据了解,在专题会议上,各个职能部门各抒己见,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均称“不归我管”,并阐述了各自的理由。

工商部门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无照经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能一概以“无照经营”处罚,否则就掩盖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同时,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而不应该由工商部门负责。

质监部门表示:如果将豆芽菜作为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将会导致立法和执法的混乱,所以豆芽菜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如果由质监部门监管,那是不合适的。

农委部门表示:按照规定,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而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沈阳市农委还拿出了上级对此事的批件。

对此,沈阳市打假办常务副主任郝立志认为,应从国家层面来划清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防止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据透露,目前,沈阳市正在抓紧调研,准备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有效解决监管“毒豆芽”的问题。

◇相关新闻

染色馒头当事人确定

温州警方仍在追查

据今日早报报道 19日,备受关注的温州“染色馒头”事件,又有了一些新进展。温州龙湾有关部门通报,公安部门已初步确定加工坊河南籍当事人的一些信息。目前,当事人下落不明,正组织力量展开调查。这份通报信息表述,“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无证照馒头的销售等情况还待进一步证实”。

龙湾区卫生和教育部门,已检查了10所学校食堂,尚未发现有问题馒头。温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经济开发区分所对温州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进行了检查,食堂经营人员称该校食堂的馒头系自行加工,没有外购。

龙湾质监分局已于17日,将工商部门扣押的无证照加工坊馒头,送温州市质检院进行检测。检测样品两个,检测结果:样品1(馒头颜色为黄色)检出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和糖精钠;样品2(馒头颜色为白色),没有检测出柠檬黄和糖精钠。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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