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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年内起草

2011-04-21 01:42:0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19日,最高法民三庭庭长孔祥俊针对近期广受关注的百度文库侵权案表示,今年最高法将起草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作为界定互联网“避风港原则”的法律条款。

2010年下半年,当当、互动百科、盛大文学、磨铁图书等公司要求百度删除百度文库的侵权书籍。此后,李承鹏、当年明月、韩寒、朱德庸、彭浩翔、陆川等22位作家联合发布声明声讨百度文库侵权,并称将起诉百度。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随后也发布声明,公开支持出版界起诉百度,并呼吁各出版机构、民营出版策划机构、作家等著作权人加入到联合起诉百度的行列中,用实际行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百度对此回应称,百度文库所有文稿等资料为网友上传,百度本身并不上传侵权的书籍和作品,因此百度没有侵害作家和出版机构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百度的回应实际上是互联网行业的“避风港原则”,即互联网公司不制作内容时,如果被诉侵权有删除义务,如果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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