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酒驾拟增拘留15日最高可罚5000

酒驾拟增拘留15日最高可罚5000

2011-04-21 01:42:0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国务院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酒驾肇事或终身禁驾

为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酒后驾车肇事可能将面临终身禁驾。

修正案草案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并将罚款从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

行政机关不得以暴力、胁迫方式代履行

行政强制法草案增加规定,明确五种情形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做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这五种情形分别是: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规定除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外,行政法规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设定部分行政强制措施。草案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第三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实施代履行。

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中明确,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此前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法草案于1999年开始酝酿起草,历经2005年、2007年、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第三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草案的意见,共收到3800多条意见和建议。

5年法制宣传内容确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确定了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决议草案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为:一是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主干法律。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强调,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新华社)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