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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4500元,每月少纳税175元

2011-04-21 01:42:0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杨金金)“我的工资不到3000元,今后就不用交税了。”起征点的提高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武汉市民刘女士说:“现在生活成本在不断上涨,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个税起征点提高,真是‘及时雨’。”此前有网络调查数据显示,98%的人支持上调个税起征点,认为中低收入者税负偏重不合理。

根据目前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市民将享起征点提高和税率结构调整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记者算了笔账发现,如草案通过,对于月收入在3000元-9000元市民来说,将相当于每月多发上百元工资。

以小强每月收入4500元(不含三险一金)计算,收入4500元的现行税率为15%,个人应纳税=(个人收入-个税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即(4500-2000)×15%-125=250元;而根据草案规定的税率计算,即(4500-3000)×10%-75=75元,比现行税额少175元,免税的幅度高达70%,相当于每月小强多领了175元工资。

根据草案的标准,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94%,比按现行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更多的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减轻了。

与此同时,草案也适当增加了高收入者的一些税负。

据测算,月收入19000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超过这一数额的高收入群体,税负将增加;低于19000元,税负将减少。以月收入为2万元(不含三险一金)计算,根据现行税率,应缴税额为:(20000-3000)×25%-1025=3225元,根据草案规定的税率计算则为:(20000-3000)×25%-975=3275元,调整后每月多缴税50元。

个税计算公式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免征额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按草案计算个税后税负对比

扣除四金后收入调整前调整后减税增税
300075075
400017550125
5000325125200
7500725375350
90001025675350
100001225875350
1500022252025200
1900030253025无变化
200003225327550
3000056255775150
500001072511375650

杨金金 制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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