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尚贤军 靳彤彤)用人单位招人情况怎样,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以后将有案可查。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今年,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劳动用工备案面向在我省境内的全部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用人单位登记的内容除了有单位和招用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外,还须有劳动用工信息,包括职工类别、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合同类型、合同起始时间及期限等。
实行用工备案后,劳动者随时查询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费等情况,有利于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有利于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劳动用工动态情况,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据介绍,劳动用工备案今年首先在荆门市、恩施州及所属县(市、区)和洪湖市、武穴市、赤壁市、兴山县、郧西县推开,其他地方须将规定数量的试点企业全部纳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力争用3年时间,将本地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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