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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招民警一律下社区

2011-04-23 01:37:4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通讯员 王昕 刘明 记者 孙明)新招录民警除专业技术人才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到社区工作;除提拔外,社区民警5年内不得离开社区。经过一年的酝酿,昨日,省公安厅《关于改进和加强信息化条件下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社区民警5年内不得调离

《意见》首次明确了社区民警的十项具体任务。

《意见》指出,县(市、区)公安机关新招录民警,除专业技术等特殊人才外,一律到社区工作;没有派出所工作经历的非专业技术民警,要轮流下派到社区工作两年以上,鼓励在职不在岗、身体条件允许的老民警到社区工作。派出所除所长外,其他民警都要负责一个社区。社区民警除提拔重用外,5年内不得调离本社区。

上级公安机关和业务部门不得将由自己承担的任务,转嫁给派出所特别是社区民警,不得向社区民警下达创收、破案及打击处理指标。

鼓励并支持社区民警在所辖社区居住并开展工作。

每年评30名最佳社区民警

据介绍,对辖区工作不到位,致使社区治安秩序混乱、发案持续上升、信息采集差错缺漏等突出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社区民警的责任。

有效压降社区发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高的社区民警将受重奖。今年起,省公安厅每年评选30名“最佳社区民警”,分别记二等功一次,并按有关程序,优先晋升一级非领导职务;评选优秀社区民警300名,各记三等功1次,连续3年被省厅评为“优秀社区民警”的,记二等功一次。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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