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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动车立法昨日听取民意

2011-04-23 01:37:4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周琦 通讯员 黄进明 张胜 王威 张振宇)昨日上午,武汉市法制办组织了16名市民代表,就《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电动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代表和其他代表对不少问题的观点截然相反。

参加昨日座谈会的,有武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交通专家、电动车协会代表及电动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表。

大部分代表支持政府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其中,电动车时速限制等问题引热议。

包括圣宝龙、黄鹤等本地品牌电动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认为,车没有错,关键在于管住骑车人,每小时15公里的时速太慢了,建议限制时速到25-30公里更加合理。

武汉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会充分考虑和吸收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并于近期将修改和完善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呈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标准之争 是否严格按现有国标上牌?

《暂行办法》规定,武汉将根据国家标准,编制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登记上牌目录,只有列入这个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能登记上牌。

达到什么标准才能进目录?按照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能实现人力骑行;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照此,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都超标了。

现有国标不符实际

“筑慧轻骑”总经理刘翱诚从1997年就开始经营电动自行车。他认为,“99”标准是上个世纪的标准,电动车经过10年的发展,“99”标准规定的限速、限重都不符合现在的实际。当时规定电动自行车质量不能超过40公斤,是因为技术还不成熟,只好降低整车重量。

刘翱诚建议,《暂行办法》要制定合理的速度和重量。

超标就不是电动自行车

武汉城市交通专家胡润洲指出,现实中,因为生产厂家“钻空子”,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早已“变了样”,导致目前武汉市约70万辆电动车中,80%以上属于“超标车”。由此带来了交通拥堵、交通事故、治安问题和环境污染等诸多社会问题。

他建议,《暂行办法》中应增加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监管的内容,同时,还应加大对违规生产的企业的处罚力度。

速度之争 时速15公里太慢?

对于电动车的设计时速规定,厂家和经销商也与市民代表产生分歧。

时速15公里太慢了

湖北圣宝龙电动车有限公司经理翁建斌指出,15公里的时速太慢了,自行车骑快点都可以超过。他认为,时速定在28公里以内较合适。

刘翱诚则建议将最高时速定在30-35公里之间,“这样的速度已经算很不快了。”

15公里限速不能突破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也建议,一定要给电动自行车装限速器。

胡润洲也表示,电动自行车15公里的限速一定不能突破。

管理之争 按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管理?

电动车越来越有机动车特性,应按非机动车管,还是按机动车来管?

“超标车”比照机动车管理

奇蕾车业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理阮茗提出,如果按照“99国标”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总重量不超过40公斤,这样的车在实际中,续航能力不足1小时,肯定不符合消费者需要。他建议超标电动车比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如必须上保险、进行年检等。

骑行应该按非机动车管理

在场多位法律人士指出,在现有法律规范下,无法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绝对化。叶青认为,电动自行车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管理应结合两者的特点。如电动自行车不能骑上机动车道,但同时规定驾驶者应领取“电动车驾驶证”,骑车时要戴头盔。

【建议】

昨日,与会代表立足武汉市现实,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规范和管理,提出了很多细致的建设性意见。

可带一名12岁以下孩童

中南地勘局退休人员李汉华提出,很多家庭买电动车,都是为了送孩子上学。目前的《暂行办法》草案“严禁带人”的规定太笼统和模糊了,希望能明确条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限带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过路口“下车推行”不现实

李汉华还指出,《暂行办法》草案中的十八条规定,车辆横过机动车道时要下车推行。他认为,如果要求电动车都下车推行过路口,特别是早晚高峰时,几十辆车都在等红灯,要求“推行”恐怕更易造成拥堵,建议参考成都的规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路口”。

骑车人最好年满“18周岁”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徐瑞泽建议,骑车人的年龄最好由“16周岁”改为“18周岁”,毕竟年满18周岁后,才算是成年人,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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