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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电脑托运丢失 火车站按重量赔60元

2011-04-26 02:25:3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贵州商报报道 前日,贵州盘县消费者陈先生在红果火车站行李房托运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被承运方弄丢。承运方提出按铁路运输规程15元/公斤赔付,四公斤左右的电脑只赔60元。陈先生不同意,投诉到工商部门。受理此案后,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一赔偿标准不合理、不公平。

据陈先生介绍,1月24日,他到盘县红果火车站行李房托运一台价值8000余元的电脑至贵阳。此后,收货方多次到贵阳的相关接收站提货,没提到,3月初,被告知电脑丢失。他随即找到红果火车站,被告知要到贵阳的接收站反映,可找到贵阳的接收站时,又被告知要到发货的地方理赔。

陈先生说,在此期间,红果火车站行李房坚持只能按15元/公斤赔付,因为托运时陈先生未办理保价托运。“15块一公斤只能当废铁处理,我那是8000多元的东西啊!”随后,陈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据盘县红果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红果中心工商所所长孔维正介绍,按照托运货物的价值,这一赔付标准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红果火车站主管客运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没按保价运输的物品丢失只能按15元/公斤赔付,而且除了特殊情况,旅客只能到接收站理赔。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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