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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惠民医疗楼竟成“创收”商品房

2011-04-26 02:25:3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近日多个网站上出现“关于宜君县卫生局骗取国有土地违规建房售房”的网帖,发帖人举报称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建设的新农合医疗大楼被当作商品房出售,惠民工程成了“创收工程”。

举报!综合大楼“变了味”

从2008年开始,在宜君县政协工作的张宽亮就实名举报新农合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存在违规建房、涉嫌腐败等问题。

张宽亮说,2007年他想在县城买房,经朋友介绍得知卫生局新农合综合楼对外出售时,便和妻子商量,交了3万元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签订购房合同。

几个月之后,张宽亮接到卫生局电话通知,称当初卖给他的720元每平方米单价是卫生系统内部价格,由于张宽亮和妻子都未在卫生系统工作,并因为建筑成本增加等原因,要将价格提高到850元每平方米,要求他尽快交齐1万多元的差价。

张宽亮认为对方提出的涨价和变更合同是言而无信,便要求卫生局按原价格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证。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在案件的审理中,卫生局出示了宜君县房管局《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业务综合楼建设申请的批复》:这一项目是解决卫生局内部职工中的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张宽亮并不具有买房资格,因此购房合同无效。这时张宽亮才明白,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不能够对外销售的商品房。

属实!医疗楼建成商品房

陕西省宜君县卫生局局长姜冯乐介绍,2006年5月,宜君县卫生局向县发展计划局提交了《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业务综合楼工程建设立项的申请报告》,其中提出“宜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承担着全县8万农民的医疗保险工作,单位至今无固定的办公地点,给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不便”。报告中说,这一项目建成后,可以“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服务于百姓,为广大农村患者提供便捷、宽敞的服务环境”。

宜君县发展计划局对卫生局的这一项目进行了批复。不久,宜君县房产管理局也进行了批复,同意这一项目按经济适用住房予以立项,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应以本单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为对象。出售住房时,对购房职工应实行申请、审查、审批和公示制度,并将购房人员名单与资料报县房产管理局备案。”

这幢楼房位于县城宜阳北街2号,一共7层两个单元。县卫生局一份内部资料显示,整幢楼并没有最初规划的“一楼5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二层50平方米的车库”。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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