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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通报天价酒事件处理结果

2011-04-26 02:25:3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中石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天价酒事件”调查结果:中国石化党组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159万买了1176瓶高档酒

4月11日,网上出现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并公开了四张购酒的发票,引起网民极大关注。

4月14日,中石化集团公司派出由纪检监察局、人事部、办公厅和销售事业部等人员构成的联合调查组到达广东并展开调查,昨日通报了调查结果。

对于网上所说鲁广余挥霍公款达259万元,调查组副组长、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君说:“根据调查组的调查,鲁广余本次违规购买高档酒涉及金额为159万元。”

调查组调查证实,2010年9月,鲁广余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金额95.83万元;从珠海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金额63.07万元。两项合计158.9万元。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作然介绍,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石油分公司物品库房;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业务接待,总价值13.11万元。剩余高档红酒81瓶价值49.95万元,剩余单价38元/瓶的红酒2瓶。

购买高档酒是为“自用”

关于鲁广余购买高档酒的目的,调查组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鲁广余违规购买高档酒就是为了“自己用”。

何敏君说,中石化所属的销售公司可以经营烟酒等非油品业务,但是用于经营的酒都是通过销售公司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然后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不会存放在中石化广东公司的办公楼里。鲁广余购买高档酒应该是他的个人行为。

高档酒为何又被卖出?调查组介绍,鲁广余于2010年9月购进高档酒。2010年10月,中国石化总部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并检查发现问题后,责成鲁广余立即整改。鲁广余为应付整改,紧急回收资金,安排下属联系了两个买家,并于10月20日以广州石油分公司的名义将部分高档酒销售发票开给两个买家。实际上这些酒并未销售给他们,而是卖给了其他单位,红酒没有销售。

还有15瓶高档酒不知去向

据悉,鲁广余购进的高档酒,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大部分被卖出,还有部分用于消费和仍存放在公司库房内。经查,购进的茅台酒没有用于消费。购进的红酒中部分用于业务活动,其中:高档酒15瓶、低档酒598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3.11万元。

何敏君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被鲁广余用于消费的酒大部分是价格较低的红酒,数量较大,数额不大,还有15瓶高档红酒具体怎么用的,鲁广余没有说明,现在也没办法核实。

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6.8万元。剩余红酒83瓶,价值49.95万元。

接替鲁广余暂时主持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工作的夏于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事件是个别人有章不循、游离于制度之外造成的,作为领导干部今后要更加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

他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上百万人的耻辱

“中国石化依据公司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作出这一处理决定,这个处罚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说,“这件事情对中石化乃至国有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中石化上百万职工因为这件事情抬不起头来,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上百万人的耻辱。”

傅成玉说,中石化任何人都不能游离于制度管理之外。他还说,对于“天价酒”中还没有卖掉平账的部分,将作为违纪违规物品,由上级公司卖出平账。决定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到中国石化了解情况。同时,公开了媒体垂询电话:010-59969810。

综合人民日报 新华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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