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胡梦 通讯员 汪文奎 王丹)今后,社区医院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昨日,省医改办介绍,我省日前出台《湖北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通过合理补偿,提高基层医护人员积极性,方便老百姓家门口看病。
政府补偿基层医疗机构
《办法》指出,我省将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总体安排是,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医保基金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县(市、区)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四费”不再单独支付
《办法》还明确,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指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这意味着,四项费用不需患者再每项单独支付,各地会按照购买服务付费、总量控制、不增加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原则定价,这样一来,简化了患者看病程序,又不增加看病负担。如果“四费合一”后医疗机构难保成本,政府会通过医保基金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医疗机构进行每人次5元的补偿,确保服务质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服务仍按现有项目和标准收费。
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除了一般诊疗费,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相关部门会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防止重复收费或者分解处方多收费等行为。
省医改办介绍,今起一个月之内,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拿出实施方案并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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