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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暴利”之箭有了,靶心在哪里?

2011-04-28 01:00:15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此前3月份,发改委颁布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他表示:官方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4月27日中新网)

楼市调控注定是一场持久而坚韧的博弈。2010年中央宏调新政不断,又是确立目标,又是明码标价,现在又来了“反暴利”举措,使得各地房展春交会成为不折不扣的“博弈战”——开发商试探准业主的底线,消费者试探楼市的底气。

“反暴利”之箭呼之欲出,被视为今年楼市宏调政策的刚性升级版。祭出楼市反暴利新政当然“师出有门”,早在1995年,我国就颁布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其中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项目,并实施利润率控制。

理论上说,从明码标价到反暴利,这是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既可见中央调控楼市的决心与魄力,也可见政策的延续性与连贯性。然而,就事论事,“反暴利”之箭要想射中虚热楼市的七寸,恐怕还得先自己搞清楚“靶心”在哪里。明码标价不算新事物,卖场超市早就有了实践;但明码标价不等于明码实价,家乐福的“价签戏法”足以说明这个道理。既然价格可以浑水摸鱼,那么,反暴利政策如何保证不被架空?

“暴利”标准的界定是“反暴利”政策的核心。但问题是,截至目前,无论是公众、还是职能部门,对于房地产的成本、利润,都没有准确而权威的认识。成本说不清楚,利润率自然就更是一本糊涂账,那么,凭什么断定某楼盘是暴利还是非暴利?各楼盘、各地区的成本构成大有差异,何况楼市的灰色链早是不争的事实,利润从何算起?退一步说,即便成本利润的账簿搞清楚了,多大的利润才够得上“暴”呢?

如果政策之箭靶心不准、力道有限,估计很难逆转楼市之局。其实北京、广东等地此前对商品市场反暴利也不是没有先例,大多在“暴利”认定标准、表现分类、责任构成、处罚执行等层面沦为一纸空文。真要厚望“反暴利”之箭,也许先得立稳靶心,把相关认定标准厘清。

◇ 邓海建(江苏 媒体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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