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大型商贸企业价格欺诈 最高将处50万元罚款

大型商贸企业价格欺诈 最高将处50万元罚款

2011-04-29 01:33:1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公布了北京、上海等城市部分大型商贸企业价格欺诈,诱导消费者交易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介绍,最近,物价部门对部分省会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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