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湖北省年内核算试行按病种付费

湖北省年内核算试行按病种付费

2011-05-01 00:31:2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按照卫生部要求,今起, 北京、成都、河南等地区将开始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定价方式改革。而我省今年也将试行该种付费方式,选择50个病种按照临床路径要求“明码标价”。目前,该试行项目正处于核算成本阶段,此后将陆续确定试点医院。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单病种付费,就是按病种付费,而不是按项目付费。为确保按病种付费顺利试行,卫生部门将建立一套监管体系对医院的服务进行监管,同时,我省将严格控制服务项目中“除外内容”的增加和准入,并定期检查、通报、查处。

据省卫生厅透露,今年内部分医疗机构将试行按病种收(付)费,选择50个病种进行试点。卫生部门和物价部分将进行成本费用反复测算,初步提出按病种付费的实施方案,待进一步论证后实施。筛选的主要是并发症少、发病率高、治疗手段比较成熟的病种,之后先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医院,按临床路径计算这些病种近三年的实际平均医疗费用水平,并出台该病种费用的建议标准。

试点的50个病种包括:胆总管结石、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宫颈癌、Ⅱ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脑出血等,各级医院收费标准不同。患者确诊进入试点医院,如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除了规定的收费内容,医院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长江商报 胡梦)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