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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包身工”事件“黑心”老板被判4年6个月

2011-05-02 00:47:1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新疆智障“包身工”事件中,主要涉案人员李兴林、李云华夫妇30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新疆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以强迫职工劳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李兴林、李云华提起公诉。托克逊县法院判处李兴林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李云华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认定,自2006年起至去年12月案发,被告人李兴林、李云华以限制人身自由、恐吓殴打等手段,先后强迫18名智障人在其托克逊县库米什镇经营的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进行高强度劳动,且无任何报酬。其中有12人是被告人与四川省渠县“乞丐收容所”和“残疾人自强队”的负责人签订非法劳务协议从四川带来的。据警方调查,在过去4年中,被告人迫使这些残疾人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日夜从事超负荷的劳动。稍有懈怠,就会遭到非人惩罚。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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