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针对《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3日联合发布试行规定,细化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禁止令。
最高法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周加海介绍,人民法院发出禁止令的时候,要充分考虑禁止的内容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有多大关联。
周加海说,要有针对性地决定具体禁止他从事什么样的活动、进入什么样的区域和场所、接触什么样的人。根据具体案情,管制犯和缓刑犯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被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被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或者被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周加海表示,如果犯罪分子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没有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没有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就可以禁止他从事高消费活动。结合犯罪分子个人情况,还可以被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以及周边地区。
禁止令不是一种新的刑罚,而是对管制犯、缓刑犯具体执行监管措施的革新。禁止令的内容必须具有可行性,不能根本无从执行,也不能妨害犯罪分子的正常生活。例如,不能作出“禁止进入公共场所”等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海两少年被禁在外过夜
据中新社电3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小文和小刚缺乏家长与学校的监管,无所事事,常混在游戏机房,沾染了诸多不良习气,后因缺钱多次盗窃他人助力车等物品。
法院依法判处未成年人被告小文和小刚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首次运用“禁止令”,要求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经社区矫正部门批准,不得在外过夜,不得与同案犯交往等。
河南交通肇事男子被禁驾
据大河报报道被告人马利蒙是标准的90后,去年12月28日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与王某某相撞,后驾车逃逸,造成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马利蒙应负全部责任。经调解,被告人马利蒙向被害人王某某的家属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3日上午,开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利蒙交通肇事一案,在宣告判处马利蒙缓刑的同时,依法发出“禁止令”:禁止马利蒙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驾驶机动车辆的活动。
江苏窃红包女子被禁与贼交往
据新华社电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3日在以盗窃罪判处一女子缓刑时,对被告人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一年内与有盗窃前科的人交往,否则,法院将依法撤销其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10年11月16日,被告人江某在担任其表哥表嫂婚礼伴娘期间,乘隙窃走两个红包,内有现金20800元。港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系盗窃亲属财产,且案发后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被害人也对其行为表示谅解,被告人住所地司法所出具书面材料表示愿意对其帮教,适用缓刑可不致危害社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
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对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或者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