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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领导干部未经批准 不得出席庆典活动

2011-05-05 01:33:5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中新社电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日前强调,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胡泽君指出,在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方面:要严把审批关。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提前将会议计划和活动方案送办公厅审核;要严把经费关。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所需经费要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接受审计监督;要严把领导出席关。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胡泽君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强调,各单位要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自查,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总量,严格依照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要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切实避免公车私用,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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