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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293万余元,且横行当地多年,刁难、凌辱,甚至殴打不顺从他的干部群众,成为一大“官霸”。随着李志强日前被保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9年,这位小局长的大“官霸”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横行霸道十多年
雇20余社会人员当打手
“重庆有文强,保德有志强。”保德县不少干部群众说,尽管李志强不过是县住建局副局长,多年来却在当地扮演“霸王”角色。
“跟着我干,肯定不会亏待你;不跟我,咱俩明天就是仇人。”李志强对曾在他手下任职的城建大队大队长刘志斌如是说。由于不愿随李志强做违法之事,刘志斌被排挤至其他单位。
“李志强的霸道恶行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保德县原计量局局长刘应明说,李志强当时虽仅是计量所所长,却在局里说一不二。1992年6月,计量局调整了李志强之妻马丽的办公室。第二天,李志强来到刘应明办公室,坐在桌上说马丽在办公室丢了五千元,推打刘,并当众掏出其生殖器对刘进行侮辱,并将刘困在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六小时。
1995年10月被调任保德县建设局副局长后,李志强的“恶霸”行为越发变本加厉。
1996年的一天,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吴志林将一辆欠费小四轮拦住,因此车为李志强工程运料,李志强托人去说情遭拒,便指使人对吴志林棒打脚踢,致使吴住院治疗。
“多年来被李志强指使殴打过的人太多了。”忻州市纪委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说,2005年以来,李志强未经上级批准和局务会研究,从社会上调用、借用、雇用各类人员20余人,全部安插在要害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充当打手。
局长换了4任
他始终是副局长
尽管十多年来在保德县住建局都居副职,李志强却在很多方面充当着“一把手”角色。15年间,住建局换了4任局长,有的主动辞职不干,有的被动调离。
“抢公章”是李志强揽权的一大步。2002年5月,保德县城建局副局长张顺喜带公章外出办公务,事后,在李志强的指使下公章长时间拒不交回,李志强又趁机在许多空白文书上盖了公章,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任局长都被李志强欺负得无法开展工作。”保德县住建局党委书记王文考说,2005年底,因时任建设局局长的郭玉玺未给李志强报销完单据等原因,李志强指使他人将其办公室窗玻璃打碎,门把手抹上粪便,门口堆放垃圾,并霸占局会议室。无奈之下,郭玉玺只好回家办公。
郭玉玺被调离后,继任局长的白贵生说,在李志强的过分干预下,他根本无法全心开展工作。
不仅如此,李志强还将霸道的“触角”伸至县领导。2010年初,保德县委县政府将保德黄河大桥附近50多间违章建筑拆除。因这些房都系李志强违法审批,李便指使工头徐二毛多次到县政府威胁领导,提出无理要求。
贫困县“富”局长
疯狂以权敛财
霸道的做派下,李志强无所顾忌地贪污、受贿、骗取贷款、非法倒卖土地,迅速成为保德这一国家级贫困县里有名的“富”局长。
看到保德县楼市价格逐渐上涨,李志强先后以亲属的名义注册了两家房地产公司,疯狂地借壳敛财。
2006年春,保德县东关镇庙梁村为建住宅楼找李志强办相关手续,李志强提出购买该村原准备修建村办学校教师住宅楼的一块土地,支部书记代某不得不将该宗土地以48万元转让给李志强。经司法鉴定,该土地使用权交易时市场价值为239.73万元,购买价低于市场价191.73万元。
看到手中权力的巨大利用价值,李志强的“手笔”越来越大。2008年6月,李志强以由其实际控制的隆强房地产公司名义,用向两个村子所购土地建成2栋住宅楼对外出售。经鉴定,李志强以167.5万元买地,购买时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411.32万元,购买价低于市场价243.82万元。
忻州市保德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志强先后3次收受贿赂共计435.55万元;侵吞公共财产37.055万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万余元;非法获利100.2万元;取得保德县信用社贷款380万元,案发时仍有250万元贷款未归还;另有332.8464万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经忻州市纪检部门调查,除经法院审理的涉案金额外,李志强还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营利活动,获利154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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