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疆消费晨报报道5月6日中午,25岁的胡安(化名)去乌鲁木齐市红旗路的工商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钱,发现取款机里的银行卡并没有退出来,查询余额后卡里的金额竟然有25万元,他归还了被遗失的银行卡,但这个小伙子认可自己的行为是拾金不昧,替失主做了主,从卡里预支了3000元作为失主对自己的酬劳。
“中午去银行取钱,银行卡怎么都插不到取款机里,我一看界面,有个查询余额,我就按了一下,我光看到259后面有好多0,具体我也没有数,估计是25万,就按了个取款,果真能取出钱来,我又取了一次,还是能取,我确定是有人把卡忘记退了,就把卡退了出来。”胡安说,他总共取了3000元,“第一次是不知道,第二次是明白了,都取出来了,我就用了”。
为什么不多取一点?胡安说,我不傻,多了也不能取。
15:20分,在红旗路的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得知,这位失主是位女士,姓任。
随后,工作人员和任女士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介绍,任女士的账户和手机是绑定的,有人取款她的手机就会收到短信,她当时知道有人取了她的钱,对于被取走的3000元钱,她表示没有就没有了,也不想再追究。
“根据我国关于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当事人在拾得他人信用卡后取款,属于信用卡诈骗。”对此事件,律师行业人士说,希望大家碰到这种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第一次是不知道,第二次是明白了,都取出来了,我就用了。我不傻,多了也不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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