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楼房售价每平方米仅160多元!4月27日,一个题为《有图有真相:中石化天价酒后,又现财政局贱价房》的帖子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被“贱卖”的楼房为广东省高州市石鼓镇南区南隆街15号,有1800多平方米。该楼为高州人李茂坤于1994年兴建用作酒楼。其间由于资金不足,他向高州市财政局申请得帮扶企业资金40万元。李茂坤直至1997年仍无法偿还债务。1999年,经高州市人民法院裁决,李茂坤将石鼓镇南区南隆街15号楼房以75.26万元的价格抵偿给了高州市财政局。
该栋楼房在高州市财政局手中长达八年之后,2007年底,该楼房协商卖予时任石鼓镇财政所所长冯金玲的弟弟冯金兴。当时的《房产买卖合同》显示,交易总额为30万元。
李茂坤获悉此事后找到高州市财政局,要求给予价格暴跌40余万元的说法,随后他在网上发实名举报帖举报。
4月29日,广东纪检监察网发布信息显示,省纪委已受理并核查高州市财政局卖“贱价房”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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